皖组发〔2017〕3号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抓实基层、打牢基础,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根据省第十次党代会部署要求,现就在全省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基层党组织可遵照执行、上级党组织可考核监督的标准体系,着力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坚定不移闯出新路、决战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美好安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把总体要求与分类指导相结合。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部署要求,根据不同领域和行业基层单位实际情况,对农村、街道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组织,分类分层次提出具体标准,使每个基层党组织定有标尺、干有方向、评有依据。
2.坚持把典型引路与问题导向相结合。既要总结运用先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成功经验,及时推介宣传基层党组织开展标准化建设经验做法,供各基层党组织学习借鉴,又要强化问题意识,找准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薄弱领域、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
3.坚持把自我提升与上级支持相结合。既要鼓励基层党组织立足自身实际,对照标准查摆整改、创争达标,又要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推动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特别是要在班子配备、经费保障、政策激励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帮助基层党组织达标升级。
4.坚持把创争达标与推进工作相结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把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标准化建设为契机推进日常工作的规范化,以日常工作的成效来检验标准化建设的实效,努力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5.坚持把落实责任与考核监督相结合。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考核验收、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传导压力、激发动力,形成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强大推动力,确保标准化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着力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落实服务功能,实现组织设置更加科学优化、领导班子更加坚强有力、党员队伍更加充满活力、场所功能更加务实管用、工作载体更加形式多样、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基础保障更加充分有力、工作业绩更加突出有效的目标。
1.推进组织体系设置标准化。以扩大党组织覆盖和党的工作覆盖为着力点,突出务实、管用、有效,不断健全完善基层组织体系,优化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确保做到应建尽建、设置规范、调整及时、体制明晰。
2.推进班子队伍建设标准化。以增强班子整体功能为着力点,创新培养选拔机制,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做到选拔导向鲜明、人员素质优良,班子结构合理、成员责任明确。
3.推进党员教育管理标准化。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着力点,严格发展党员,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做到党员队伍信念坚定、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结构优化,纪律严明、作用突出。
4.推进党内组织生活标准化。以增强党组织生机活力为着力点,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党内各项组织生活正常规范、严肃认真,党员参与率高、教育效果好,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得到显著增强。
5.推进工作载体建设标准化。以党员群众满意为着力点,强化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增强服务本领,各项载体抓手务实管用,受到党员群众普遍欢迎,在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6.推进活动场所建设标准化。以建好用好管好活动场所为着力点,推进场所规范建设,丰富场所服务功能,做到场所面积达到规定标准,硬件配置齐全、场所功能完备,标牌设置统一规范、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较好满足党员活动和服务群众需要。
7.推进工作运行机制标准化。以推动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化为着力点,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机制运行,做到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
8.推进基本工作保障标准化。以保证基层党建工作正常开展为着力点,强化人员力量保障,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稳定的经费保障制度,做到基层党组织有人干事、有钱办事、能办成事。
四、方法步骤
基层组织标准化建设按照“一年推广打基础、二年深化出成效、三年全面上台阶”的要求,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力争经过3年努力,使全省基层党组织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1.搞好动员部署。各级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深入开展调研,制定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建设的具体标准、年度完成任务和推进措施,层层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要把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作为组工干部、基层党务骨干,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的重要内容,深化认识、明确任务、掌握方法。
2.开展摸底自查。各级党组织要组织所属基层党组织对照相应标准,广泛开展自查,切实摸清底数。在此基础上,逐级建立标准化建设已达标和未达标基层党组织台账,对已达标的基层党组织实行动态管理,对未达标基层党组织实行销号管理。上级党组织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未达标的所属基层党组织进行认真分析,找准存在的差距和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3.对照标准创争。未达标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查找出来的问题,对照相应具体标准和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制定整改落实措施,积极开展创争达标活动;自我评估达到标准后,及时向上级党组织申报。达标的基层党组织要对照标准,结合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活动,继续巩固成果,不断深化提升,争当先进优秀。上级党组织要注重整合各方面力量和资源,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综合协调,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为基层党组织创争达标创造有利条件。
4.进行考核验收。建立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考核评价制度。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坚持分级负责,由上一级党组织对所属基层党组织达标申报对象进行考核验收。考核验收要按照基层自评、组织考评的步骤定期开展。申报对象经考核验收合格的,纳入已达标基层党组织台账管理;对经考核验收仍未达标的基层党组织,要列出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尽快达标。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党(工)委每年要按照一定比例,对达标的基层党组织进行抽查;所属基层党组织较多的基层党委每年也要按照一定比例,对所属达标基层党组织进行抽查。
五、组织保障
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是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是省第十次党代会作出的重要部署。各级党组织要把标准化建设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发扬严实作风,坚持落细落小,确保取得实效。
1.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的指导。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党(工)委要认真落实责任,搞好统筹谋划,定期研究调度,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党委组织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联系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要把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纳入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
2.强化督查指导。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党(工)委要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力度,及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改进。要强化工作指导,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特别是市、县、乡党委书记要带头深入基层,对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进行调研,指导帮助基层党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要求。要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调度指导,探索开展网上申报、网上考核、网上抽查。要严肃工作纪律,对督查抽查中发现的弄虚作假行为,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强化典型带动。各级党组织要注重培育、发现、宣传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基层积极探索,加大总结推广力度。要注重宣传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基层党组织比学赶超,为标准化建设工作顺利推进营造良好氛围。
4.注重工作实效。要紧密联系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把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合理安排,推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顺利进行、取得实效。要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对标准化建设推进中取得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水平。
附件 1、安徽省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
2、安徽省街道社区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
3、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
4、安徽省学校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
5、安徽省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
6、安徽省非公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
7.安徽省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标准(试行)
附件5
安徽省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标准
(试行)
一、总则
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央、省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
2.本标准适用范围是国有独资、全资公司和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具有实际控制力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
二、党的组织设置
3.省(市、县、区)属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公司)党组织(以下简称企业一级党组织):按谁设立谁组建的原则设置党组织;因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而新成立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属政府直接授权的,应设立党组织。
4.企业所属基层党组织:正式党员人数达到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原则上,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设立党总支,党员人数达100人以上的设立党委。
5.设置调整机制:企业并购重组、产业整合、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调整及新建经济组织时,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动态调整组织设置,重视在车间班组、经营网点、工程项目、服务窗口建立党组织,做到应建尽建。企业因执行阶段性任务而组建的临时机构、派出境外单位同步开展党组织的组建和撤销。
6.党组织隶属关系:原则上谁批准谁管理,应根据企业股权结构、地域分布等变化情况,及时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省属企业分支机构党建工作由企业党委领导和管理。
7.纪检机构设置:企业一级党委设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工作机构;是党支部(总支)的,设纪律检查委员。企业所属基层党委设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或纪律检查委员;党总支委员会、设委员会的党支部设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支部,应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
8.企业群团组织:企业党组织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建设,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工作机制,支持其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三、班子队伍建设
9.班子职数:省属企业党委一般由7-11人组成,设书记1人、副书记2人,其中专职副书记1人;设立常务委员会的企业党委委员一般15-21人,常务委员会委员一般7-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2人,其中专职副书记1人;规模较大的省属企业分支机构和市、县属国有企业配备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其他企业一级党组织职数参照省属企业设置。企业所属基层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人、设书记1人,党员数不足7人的,可只设书记1人;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基层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9人、设书记1人,副书记1-2人。
10.领导体制:党组织书记、董事长由一人担任,党员总经理兼任党组织副书记。符合条件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
11.班子任期:省属国有企业一级党委任期4年,其他国有企业一级党组织任期3年。企业所属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任期3年。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与同级党的委员会任期一致。期满按时换届,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12.骨干队伍: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要求,加强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建设。坚持把最优秀党员选拔到支部书记岗位,把书记岗位作为培养选拔企业领导人员的重要平台。党组织负责人每年至少参加1次党务工作培训。
13.自身建设: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落实,健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学习考核机制。激励企业领导班子求真务实机制建立健全;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力、运转高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企业负责人廉洁自律、规范用权。
四、党员教育管理
14.发展党员工作:发展党员有计划,注重优化结构、提高质量。“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活动扎实开展。重视在生产经营一线和青年职工中发展党员,及时吸收技术能手、青年专家入党。
15.党员教育培训:突出党性教育,加强法治教育、警示教育,集中性教育扎实开展,经常性教育措施落实。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注重运用共产党员网、安徽先锋网或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站点开展党员教育,共产党员微信易信和安徽先锋网微信党员订阅率不低于20%、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订阅率不低于90%。
16. 党费收缴管理:及时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每半年公布1次收缴情况。单独设立党费管理账户的,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党费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17.组织关系管理:外来务工党员、劳务派遣制员工党员管理规范。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1次集中排查,审核1次《流动党员活动证》,积极开展党员组织关系网上转接,党员组织关系隶属清楚、转接规范,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
18. 党内激励关怀:动态建立困难党员台账,经常开展关怀帮扶活动;每年开展1次党内表彰活动。
五、党内组织生活
19.“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至2次,每季度上1次党课。党委(总支)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所在支部或联系支部讲1次党课。
20.民主评议党员: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开展党性分析,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稳妥慎重处置不合格党员。
21.组织生活会:支部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召开。
22.民主生活会:党委(总支)每年至少召开1次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会议召开情况及时通报。
23.双重组织生活:党委(总支)班子成员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24.党员活动日:建立“党员活动日”制度,每月固定1天,组织党员开展活动,活动记录规范。
25.组织生活创新:紧密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和党员群体特点,注重运用“两微一端”等信息化手段,用好远程教育精品课程,采取“微党课”、网上组织生活等形式,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六、发挥作用途径
26.引领企业发展: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通过参与企业重大决策、落实党管干部人才原则、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等,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组织和开展职工群众为企业发展献言献策活动,把党建成效转化为企业发展活力和竞争实力。
27.服务职工群众:建立落实企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党员、职工制度。探索完善维权和帮困救助工作机制。支持和保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各项职权。
28.抓好思想政治工作:从企业实际出发,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内容、方法和载体,推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进头脑。党组织活动与企业文化建设有机结合,培育体现企业特点、增强企业凝聚力、激发职工创造力的先进企业文化。
29.打造党建品牌:开展党组织和党员公开承诺践诺、党员示范岗、责任区等活动,深入推进“四强四优”争创等活动,努力打造党建特色品牌。
七、 工作运行机制
30.民主议事机制:健全并严格执行党组织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渠道通畅,民主权利有效落实。
31.责任落实机制: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党组织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基层党组织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1次党建工作。每年开展1次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人事管理和基层党建原则上一个部门负责,分属两个部门的由一个领导分管。
32.监督监管机制:党组织研究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分别不少于2次,每年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1次责任落实情况。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责任追究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内部监督体系,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监督管理,突出工程招投标、改制重组、产权变更和交易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33.参与决策机制:党组织通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落实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要求。
八、 基本工作保障
34.政策保障:党建工作要求纳入企业章程,在公司章程内设立党建专章,详细规定党组织的法定地位、职责权限、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党组织研究讨论重大问题的具体范围和程序、经费保障等内容。
35.机构人员保障:省属企业党委一般设立组织、宣传等工作部门,其他企业根据实际,设立综合性党务工作部门。企业党组织工作机构和人员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人员编制。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原则上按照不低于企业职工总数的1%配备。
36.场所保障:建有固定活动场所,并达到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的“六有”标准。以地方党委或企业一级党组织为单位统一场所标识、制度。党组织标牌悬挂在醒目位置;室内上墙制度一般为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党务、厂务公开栏设置规范,公开内容符合规定,更新及时。配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终端。
37.经费保障:按照不低于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1%比例安排党建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用,党组织工作有条件、办事有经费。工作经费管理使用规范,建立落实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定期报告、检查和公示制度。
九、附则
38.本标准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